今年3月,在总院开展的评选“巾帼先进个人”活动中,我公司推荐的沈婕同志顺利通过总院评审小组的审核,经公示后获得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,与总院其他16名优秀女性工作者一同荣获2015年“巾帼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沈婕同志作为一名战斗在科研一线的共产党员,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带头模范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,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。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科研工作压力大、困难多,需要经常超负荷的工作。工作中,她能严以律己、勇挑重担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凭着强烈的责任心,把巨大的压力变成了不懈努力进取的动力。她识大体、顾大局,关心和支持全院改革和发展,立足本职岗位敢于创新,积极开拓、扎实稳妥地组织、推进公司科研的各项工作。她能密切联系群众,在她的带领下,公司全体科研人员出色地完成了2014年度科研任务及目标,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到款7680.94万元,同比增长104.7%;累计提交45份项目建议书、申报书或可行性论证报告,新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0项,总经费为15389万元;全年共完成技术成果鉴定6项,获得国家及行业科技进步奖5项、院科技进步奖7项;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3项,发表科技论文32篇;共完成1项国家标准的制定、1项国军标的论证和4项行业标准的修订;提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议书各1份。为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、完成公司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做出了贡献。
沈婕同志当选“巾帼先进个人”实至名归,我们不仅要向她表示热烈的祝贺,同时也应积极向她学习,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!